究竟如何看美以对伊朗开战?,究竟如何看美以对伊朗开战呢
时间: 2026-03-03 13:53作者: 李潇潇昨天我们刚刚讲到,随着美军双航母就位、多国紧急撤离公民,美伊局势似乎随时“一触即发”,战争风险日益“迫近”。恰好当天美伊终于动手,大规模空袭伊朗,打击力度远超去年6月。伊朗方面迅速反击,上百枚弹道导弹和无人机扑向以色列本土以及散布在中东的美军基地,从巴林到卡塔尔,爆炸声此起彼伏。
冲突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多方敦促保持克制,避免紧张局势进一步升级,呼吁恢复对话。联合国安理会于当地时间2月28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3月1日凌晨5时)应中国、俄罗斯等国要求召开了紧急会议
。会议汇集了安理会成员、联合国秘书长及当事国代表,各方立场尖锐对立,未能通过任何决议,但清晰地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此事件的反应。
此次美以军事行动并非“只为核问题”,尽管打击伊朗的核能力确实是战术层面的首要目标之一。美以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摧毁伊朗导弹工业,推动政权更迭,甚至分裂伊朗。
从深层战略考量看,霸权、政治与经济因素才是此次行动真正的底牌和驱动力,远超核问题本身。具体包括重塑中东霸权,打断“去美国化”趋势;服务国内政治议程;维护经济与金融霸权;切断“抵抗轴心”,削弱代理人网络;牵制范围的全球竞争对手。
眼下世界各国都在密切关注这场冲突的后续影响,包括地缘政治变局、中东地区紧张,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安全与油价上升等一系列连锁效应。伊朗方面已告知“任何船只均不得通过霍尔木兹海峡”。石油危机将推高全球通胀,美国国内分歧加剧。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不愿将对伊朗的军事行动称为“战争”,而更倾向于使用“打击”或“一次性打击”等表述,不仅怕陷入泥潭,还有其他考虑,这背后主要是出于法律、政治和战略层面的多重考量,如规避法律限制与国会审查。关于美以对伊朗动武的合法性,无论是从国际法还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来看,都存在巨大的争议,并普遍被认为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即使在美国国内也引发了巨大的法律争议,核心在于总统是否超越了其宪法权力。许多国会议员(包括民主党和部分共和党议员)和法律专家认为,根据美国宪法,只有国会拥有宣战权,总统在未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发动军事行动,严重违反了宪法规定。美国代表在安理会伊朗问题紧急会议上辩解时称其一门心思扑在外交上,似乎对军事打击的合法性也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