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何小鹏: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L2跨越到L4
时间: 2026-03-04 22:50作者: 杜大大大2026年全国两会拉开帷幕,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XPEV.US)董事长兼CEO何小鹏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提交了《关于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L2跨越到L4,完善法规与管理政策的建议》《关于鼓励加速“端侧本地大脑”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研发和商用的建议》《关于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三份建议。
“十五五”规划建议已明确提出培育新质生产力、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低空经济、自动驾驶、具身智能被置于国家战略视野之中。在何小鹏看来,2026年不仅是技术持续突破的一年,更是制度供给与产业规模化之间需要实现“对齐”的关键节点。何小鹏希望,科创成果能够真正走出实验室,在城市上空、道路之上和家庭场景中,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L2跨越到L4,完善法规与管理政策
自动驾驶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赛道。随着大模型与高算力的深度应用,自动驾驶技术正从软件定义的功能时代,加速迈向AI驱动的智能时代,技术迭代显著加快,商业化落地需求日益迫切。同时,全球自动驾驶的政策与法规窗口期正在迅速收窄,联合国和美国针对L3级以上自动驾驶的法规和量产部署法案加速落地。
在此背景下,我国在发展组合辅助驾驶(L2级)应用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并已在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如何在巩固既有安全基础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更高级别自动驾驶能力的适配,成为当前产业绕不开的议题。推动政策与法规体系实现从L2向L4的跨越,促进技术快速迭代与规模化商用,将有助于我国在L2领域的积累优势转化为L4自动驾驶时代的竞争胜势。
何小鹏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在保持L2级安全监管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动自动驾驶政策从L2级向L4级跨越,简化L3中间环节;二是逐步明确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L4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三是开展交通法规适配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特性,在安全前提下,优化形成“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四是赋予特定场景下L4级无人驾驶C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在特定低风险场景开展L4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的经验,通过制度供给与技术能力的同步演进,有助于为高阶自动驾驶的规模化落地建立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
“十五五”规划建议首次将低空经济明确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为培育壮大的新兴支柱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飞行汽车作为低空经济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品,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抢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制高点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飞行汽车产业已进入技术研发加速、场景试点落地、产业化前期攻坚的关键阶段。
然而,空域审批管理权限过度集中,基层与市场主体缺乏空域自主调配空间,跨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健全,同时,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尚未形成明确标准,产业发展面临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制约飞行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与低空经济发展潜力的全面释放。
因此,何小鹏提出两项制度层面的建议:
一是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权限下放,建立军地民“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机制;选取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成熟、空域资源禀赋优良、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开展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并适当下放空域管理权限到副省级或以上地方政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基于飞行汽车核心属性与功能定位,明确将符合适航标准的飞行汽车的税收归类,并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成本,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优化税收优惠力度与实施期限,实现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营平稳衔接,推动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在何小鹏看来,飞行汽车产业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突破口,破除空域管理、税收政策等领域制度瓶颈,创新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将推动我国飞行汽车产业实现技术自主、标准引领、产业领先,助力低空经济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鼓励加速“端侧本地大脑”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研发和商用
2026年马年春晚舞台上,多款人形机器人集中亮相,凭借稳定的运动控制与协同表演能力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国家级舞台,意味着具身智能正在从小众科技话题进入公众认知视野,也标志着产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具身智能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战略层面政策框架已初步构建。人形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的物理载体与具身智能的核心形态,正处于与十余年前新能源汽车产业相似的爆发前夜,即将迎来从技术验证迈向规模化商用的关键战略窗口期,市场潜力巨大,但在加速迈向规模化、真实场景商业化等方面,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
技术结构上看,我国当前大部分人形机器人属于软件规则控制的类型,并在运动控制系统层面展现出强大的能力,而在“大脑”(自主思考与决策)与“小脑”(运动控制)的协同体系、更多场景任务泛化能力、商业化落地前景方面尚未形成行业优势,从长期看,存在被美国的“本地端侧大脑”路线拉开差距的风险。相对而言,在本地部署自主感知、决策、执行能力,具备泛化能力,由物理世界大模型驱动的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更有利于真正推广到工业、商业乃至家庭等场景,拥有更广泛的商业化价值。
何小鹏建议:推进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端侧“大脑”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在涉及端侧大模型的架构研发与训练、数据的采集与合成,以及算力相关的研发投入巨大,建议出台针对性的研发鼓励政策,例如设立国家级专项研发基金、强化全链条税收政策梳理等,对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的研发,给予支持与引导,推动大模型在人形机器人本地的部署,加速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同时,加快构建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体系,参照汽车行业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建立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技术规范及配套要求,并明确算力、数据、应用场景与训练强度等核心指标,为技术研发、产业落地与行业监管提供统一依据。
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的突破,将推动AI从数字世界走向真实场景。加快推动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及商业化步伐,对于我国抢占未来产业先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在“十五五”规划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布局未来产业的背景下,从自动驾驶、到低空经济、再到具身智能,三项建议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命题——如何以制度创新匹配技术跃迁速度。在全球未来产业竞争加速的背景下,完善政策供给、开放应用场景、强化标准体系,将为技术规模化落地创造更稳定的环境。
随着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与技术场景的深度融合,我国在这些未来赛道的制度优势正加速转化为产业优势。这不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也让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全民共享的发展红利。